-
-
- 2024-12-20
- 2024-12-19
- 2024-07-01
- 2024-06-21
- 2024-06-18
- 2024-06-17
-
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民政部部署开展慈善组织检查执法工作
넶0 2024-12-20 -
关于防范假借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提示
넶5 2024-12-19
-
-
- 2024-12-17
- 2024-12-17
- 2024-11-01
- 2024-11-01
- 2024-10-15
- 2024-10-15
-
-
-
民政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
넶26 2024-08-30 -
荥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政策
넶251 2022-05-16
- 2024-08-30
- 2022-05-16
- 2022-05-13
- 2024-10-09
- 2022-05-11
- 2021-04-16
-
-
荥阳慈善总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为加强荥阳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本会”)人事管理,合理开发人力资源,激发进取精神,增强内部活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聘用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
聘用工作人员坚持公开招聘、全面考察、择优录用,能力与岗位要求匹配的原则。
工作人员聘用程序依据秘书长办公会决议执行。
工作人员与本会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办公室主会应向秘书长及本会领导汇报,研究是否继续聘用。
第三节 试用
凡本会拟正式录用人员,都需经历三个月至半年的试用期。
试用期内,试用人员要求辞职或本会要求辞退均应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并做好工作交接。
第四节 入职
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由拟用部门提交试用期考核意见,考查合格者,本会与其正式签署聘用《劳动合同》。
人事部依据聘用《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拟定起薪通知送达财务部,由财务部核定新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人事部为新聘员工办理入职登记、人事档案等有关手续。
新聘员工的考核管理进入本会正常人事考核体系中。
第五节 离职
主动离职。员工提早一个月向办公室主任递交辞职信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的为主动离职。主动离职者发放当月工资。
开除辞退。员工严重违反本会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按合同规定办事的,本会可开除辞退员工。
第六节 薪酬体系
本会工作人员月薪工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的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相应的标准执行。
本会员工薪酬根据岗位、职务实行固定月薪工资制,由本会统一按照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员工在试用期内薪金另行约定。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者,依照有关规定核发工资。
工资按月发放,发放时间原则上为每月5日前直接由财务人员按时存入指定的员工个人银行账户。
员工职务发生变化,应相应调整其在该职务级别内的岗位工资。
第七节 考勤
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时间,按总会规定时间考勤,上、下班均需打卡录入,进行考勤管理。
上下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14:30:00--18:00(夏令时)。
每月初由综合部汇总上月考勤,并根据考勤记录进行奖惩。
如因正常工作、外出参加活动未打卡者,请写明原因,每月汇总一次,由综合部签字后,报办公室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时间因私事外出,需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同意后方可外出。任何人不得先外出后补假。
第八节 请假类别及规定
病假 请病假须出示市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和诊断证明(必要时也可由总会指定医院进行复诊,费用自理),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休息。假期应一次休完,中途上班,目上班之日起,余假自动作废。病假依据医院出具的假条为准,特殊情况或突发疾病可先就医后补假。
事假 因特殊情况,确需本人在工作期间亲自处理,经批准后方能享受事假。
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享受晚婚假2l天(含3天法定婚假);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7天。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可享受探亲假。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如若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丧假 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者给予丧假3天。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限当时使用,过后不补。
公休假 公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来安排。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己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休产假未跨年度的,没有公休假;跨年度的,其中一年没有公休假。
公休假应有本人享受,不得相互转让、顶替。公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上半年调入者,可享受公休假。下半年调入者次年方可享受公休假。
公休假当年有效,跨年度作废。公休假要求一次性休完,否则视为作废,不再补假,且不再有任何相关补助。
根据总会工作的特殊性,每年度的l、8、9、10上中旬、12月份不安排公休假。
一年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不再休公休假。
工伤假 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域内或因公外出执行任务途中遇到意外伤害,有医疗单位证明和可靠见证,经核定后方可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治愈上班后复发,做病假处理。
计划生育假 一胎假期:对晚育的职工(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领有生育证者)增加产假3个月(享受产假半年),对晚育的男职工(男职工25周岁以上)给予其护理假1个月,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生育假和护理假节假日均连续计算。
二胎假期:女职工生育二胎的休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限为98天+3个月。男职工没有护理假。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哺乳时间:女方产假期满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当在工作日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连续计算。
第九节 请假流程及准假权限
请休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请休假流程:员工填写《请休假申请单》一一办公室主任审核一一秘书长批准一一送交办公室备案。
请假人员需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写明请休假类型、假期、请假原因,并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其中婚、产、公假人员须提前将手续、证明报办公室核准、备案。
工作人员无论请何种假均需事先办妥一切请假手续,主动递交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职。如确需续假,需另行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续假手续者,超假时间做旷工论处。
如有特殊情况或临时原因不能提前请假,应先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报办公室备案。若因急病、急事不能亲自请假的可委托亲属代办请假,但事后需速补办手续,递交假条。
严格控制病假及事假。请假在两天以内的,凭《请休假申请单》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不含两天)的由秘书长批准报备。请假员工所在部门应安排好工作临时负责人。
有关说明:长期休病、事假人员上班前,应提前书面提出上班申请,说明上班时间,逢节假日可按出勤对待。如不提前申请,节假日仍按病、事假计算。
第十节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在聘用期内,员工辞职或本会解聘,均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一节 附 则
本制度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