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慈善总会文件印发、承办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本会文书处理程序,规范文书的收发、承办及印章的使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收文。凡送达给本会的文件及有关资料,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收拆、登记。属于党务方面的文件和公函,应先交总会党支部书记拆封后,再交党建专管员登记、处理。

二、办文。凡需办理的有关文件、公函等由综合部登记后提出拟办理意见报办公室主任批示后由有关部门办理。一般具体业务经综合部登记后直接交相关业务部门处理。

三、发文。凡向上级的请示、报告,正式签订的重要协议、合同、协定以及答复重要问题的函,必须以本会名义行文。文件起草由综合部草拟,办公室主任、秘书长审核、签发;重要文件,秘书长提请常务副会长签发。发文稿及领导签发审核的呈批表由办公室存档,其中编文号的存2份,其他发文存1份。

四、催办、督办。凡上级部门或领导批办的文件、信件,办公会议讨论限期办理的重要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催办,秘书长督促办理,并及时报送结果。

五、归档。本会的收文、发文、合同、协议、协定、资料、视频影像资料等,各部门按照归档要求及时收集移交办公室归档,同时做好相关业务资料的留存备份工作。

 

2019年9月1日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