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慈善总会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本会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所有车辆。

三、车辆使用部门

办公室:豫A-7697F

本会所有车辆由车辆管理员统一负责管理。

今后新增加车辆经秘书长批准。

四、工作流程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1.车辆管理员对使用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及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整洁。

2.车辆管理员经常检查车辆灯光、散热水箱水位、刹车系统及各润滑油路(变速箱油、刹车油、齿轮油、机油等),发现缺油或润滑油变质及车辆故障时应立即上报,并及时保养维修。

3.每月由车辆管理员对车辆电瓶进行检查,定期启动车辆以免电瓶电量亏损影响电瓶使用年限。

4.每月由车辆管理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及警示标志。

(二)车辆维修、定期保养及年审

1.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必须在本会指定的维修厂进行,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需要维修时将发现的车辆故障信息上报至办公室主任,由车辆管理员及时试驾确定故障项目后送本会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

2.定期保养

定期保养必须在本会指定的维修保养厂进行,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行驶5000公里,车辆管理员检查车辆机油、刹车片、防冻液、空气滤芯、机油滤芯。需更换机油滤芯、机油、空气滤芯等时由车辆管理员到指定的维修保养厂进行更换。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总会车辆管理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3.车辆年审及保险

车辆管理员对本会车辆统一购买保险。如遇其它情况报至本会办公室主任请示处理。

4.其它:

(1)车辆维修费用必须有正规发票及车辆维修清单,报车辆管理员审核,经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报秘书长签字批准后,方能报销。

(2)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车辆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联系车辆管理员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修理的工时费、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附带维修清单,报车辆管理员签字审核,经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秘书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报账。

(3)油料的补充

燃油的补给由财务部办理车辆加油卡,交车辆管理员负责管理。车辆用油时需进行登记,记录加油用途、加油人(部门)、加油量和加油卡余额。因有工作、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油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临时加油报销,以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其它

使用车辆应做好相应的用车记录,所有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有违反交通法规,违章乱停乱放,出现交通事故,由车辆驾驶人员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本会不予负责。

 

2019年9月1日 08:35